[職場人生] 薪情知多少


        上週《就業服務法》祭出薪資四萬元以下不得寫面議的修法條文,政府希望以薪資透明化的修法立意,來提高低薪者的薪資水平。 當天的人資社群沸沸騰騰的討論著,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這樣的政策只是讓目前市場四萬以下的職務薪資級距拉大,這樣的立法相信未來在人力銀行的基層職缺薪資揭露上,將可看到薪資訂於2萬2到4萬元的薪資標準。

薪資高低取決於市場機制

        不同職務的薪資高低本來就是由市場供需機制決定,除了市場有一定的薪資行情,也看公司端在聘僱時對於此職務的需求急迫性。   即令是企業在招聘同一個職務,也會因聘僱時期的狀況與不同背景因素的差異,給出不同的薪資條件。

        因此阿姐常說找工作除了看因緣也要對時機,當公司在需求孔急且人才市場奇缺的狀況下,只能用天價進行聘僱;當一個屬於人才市場飽和或過剩的職缺,本來就提供了公司更多的選擇權,而薪資就是選擇權之一,公司可以依據人才的資歷與資質不同,給予不同的核薪標準,因此薪資最終還是取決時市場供需機制。

知己知彼給自己一個薪資底限

        阿姐也常在不同的場合被問到,在求職時該不該提出希望的薪資條件,一旦提出了薪資要求又擔心不被聘雇方接受,反倒喪失一個工作機會。

        阿姐的回答通常是,先了解自己的市場價值,再了解應徵職務的市場供需狀況,然後評估自己有多想要這個工作,以及定出自己可接受的薪資底限。  如果擔心自己無法提出合適的薪資條件,那就不急於先行表態,到了談薪資的時候,再來了解公司端對於此職務可以提供的薪資標準,這個時候就進入了薪資談判的拉鋸戰了。

        薪資談判是門藝術,在薪資談判時也可看到彼此的修為,談的好雙方都可相談甚歡,談的不好會讓雙方互相糾葛,甚至讓即將合作的關係破局。

        找工作本就有許多功課要做,除了要了解面試公司的產業狀況,所應徵職務的內容跟自己的學經歷與興趣有否匹配,然後再依自己的狀況與競爭力,定出自己希望的薪資標準。 就像公司端在不同時期對於聘雇的標準會有不同一樣,求職者找公司時也會因當下求職的條件與狀況的不同,以及在不同的生涯需求有不同的抉擇。

        但最終兩造最後的決戰一役就在薪資談判上,因此求職者若對於自己職務的薪資行情不清楚,自己的薪資底限不設限,最終的談判權將落入更清楚的一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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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職場人生] 薪資談判的藝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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